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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创业二版简介


1995年6月伦敦证券交易所成立的另类投资市场(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简称AIM)是继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之后在欧洲成立的第一家二板市场。开业5年来先后有570家公司在AIM市场上市,融资总金额达50亿英镑(75.8亿美元)。其中有72家公司由于业绩的壮大已“晋升”到主板市场挂牌上市。目前,AIM市场的资本市值已达141亿美元,;挂牌上市的企业已由最初的7类增加到目前的30类,其中技术类公司占47家,资本市值为26亿英镑(41.6亿美元),在AIM市场中占主导地位。 

AIM市场是伦敦证券交易所向新创建的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市场。无论是高科技公司,还是传统的制造行业,抑或是第三产业的服务公司,它们均可在该市场挂牌上市。AIM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实力、企业规模、经营历史、企业业绩以及投资者拥有股份的比例均无任何要求。
 
虽然AIM市场对意欲在该市场上市的公司不带任何入市条件,但为确保上市公司能及时有效筹措资金,在市场的检验中体现其价值,并通过股票的挂牌上市来强化企业声誉和提高企业的公众形象,它要求上市公司在挂牌上市前须确定或指派熟悉证券业务的顾问。由顾问来协助公司办理加入二板市场的程序和履行AIM市场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被委派和指定的顾问首先要对他为之服务的公司是否宜于加入AIM市场做到心中有数。顾问一经确定,须按市场规则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进行有关责任和义务的指导。此外,如同委派和确定顾问一样,上市公司还须委派和确定进行证券交易的经纪人,但他必须是伦敦证券交易所的成员。当然,如有需要和可能公司可委派同一人既做公司的顾问,又身兼经纪人。 

公司顾问和经纪人一旦受命,他们就成了向公司和投资者提供市场信息的中心人物。他们不仅能向投资者提供市场行情和对上市公司证券的需求情况,还兼有帮助确保投资者利益的责任。 

上市公司顾问和经纪人被认为是最能体现企业价值的关键人物。 

为确保二板市场证券交易的公正、公平和投资者的利益,上市公司除了须遵循1995年英国监管当局颁布的证券公职人员法规外,AIM市场还制定了约束包括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内的股份拥有者的标准法规。例如,该法规明文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发表公司年度报告前两个月不参与本公司股票的交易活动;如上市公司的主体业务经营不到两年,公司董事和拥有1%以上股份的职工从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售其股权。
 
但如何使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金融状况、资产和债务、盈利和亏损以及发行股票的前景和投资者的权益等有一个概括的了解,上市公司在向AIM市场提出上市申请时须提交一份“招股说明”及董事会全体人员过去5年在公司的履职报告,内容包括尚未履约的法院判决、破产和遭清算情况以及受公众和监管机构的抨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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